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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0-02

江苏省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含飞灰)项目特许经营招标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含飞灰)项目特许经营已经靖江市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靖江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

  2.1招标项目名称: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含飞灰)项目特许经营

  2.资产服务内容:对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并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靖江市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进行填埋处理,对焚烧发电厂大修及故障期间的靖江市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急处理(根据甲方要求确定)。

  3.资产设计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分期实施,先行实施一期(即本项目),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固化飞灰填埋40t/d,生活垃圾应急填埋70t/d。设计总库容15.4万m3,其中飞灰填埋库容13.4万m3,生活垃圾暂存区2.0万m3。

  目前正在进行飞灰填埋作业,预计本项目进行工程交接时,飞灰填埋库容约剩12.4万m3左右,具体库容以交接日最终剩余库容为准。

  1.对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并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靖江市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进行填埋处理;

  2.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大修及故障期间的不能进行焚烧处理的靖江市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急处理(根据甲方要求确定)。

  本项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项目招标范围(需求)为对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含飞灰)项目特许经营进行社会资本方招标,即靖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在靖江市组建项目公司并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以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厂区内处理设施的专业运营管理,为靖江市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并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靖江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填埋处理服务、焚烧发电厂大修及故障期间的不能进行焚烧处理的靖江市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急暂存处理服务(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填埋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完好地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2.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根据开标当日招标方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否则皆取消资格。

  5.1投标人需在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

  (1)“江苏CA证书”办理流程:先至泰州市市民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联系人:华雅静,联系电线)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会员平台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

  (3)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本项目,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元(壹佰贰拾元整),售后不退,没有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止。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三室。

  6.5开标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三室。

  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不计利息,不收现金,余同)。请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之前,以电汇或网银转帐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逾期到达或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汇到指定子帐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1)具体操作手册详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投标保证金系统上线)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须将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入汇款单中的“用途栏”。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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