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6-12
06-12
近日,福鼎网友施先生在《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咨询。施先生质疑:向商铺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全省统一的规定?收费人没穿制服,所开票据也没有收费单位,自己的钱究竟交给了谁?
2018年1月16日,福鼎市环卫处王副主任告诉《直通屏山》记者,按照政策规定,城市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标准是3元/人/月,由自来水公司代征;商铺在经营中也会产生垃圾,所以也要征收垃圾处理费。“同时作为居民和经营者的个人,确实会出现两次交费,但二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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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及《江西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赣计收费字[2002]72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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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一男子带着阳泉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证件,在朝阳街商铺收取所谓的垃圾处置费。
2019年4月16日上午,阳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收费员杨晓江,依据《阳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在我市朝阳街晨光文具店收取垃圾处置费,票据真实,收取的费用已于当日上交至环卫处财务。
由于近期我市开展创卫活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独自一人收费,违反了我处最少两人收费和票款分离的规定,我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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