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23
11-23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NEW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根据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义务;同时还明确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责任,促使大家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在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方面,《办法》明确可回收物标识颜色为蓝色;厨余垃圾标识颜色为绿色;有害垃圾标识颜色为红色;其他垃圾标识颜色为黑色。要求住宅区以及单位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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